通報表揚加班
這紅榜有點“黑”
□新派融媒體評論員 邵光耀
據中國青年報微信公眾號報道,近日,有網友在社交平臺發布了一則《關于加班的通報表揚》,引發廣泛關注。發帖人表示,這是朋友工作的電商公司發布的7月加班通報表揚紅名單,名單上的員工因“具有高度責任感、默默無私加班奉獻”上榜。其中,最高加班時長達到159.96小時,最低也有68.41小時。在通報表揚的末尾,該電商號召全體員工以他們為榜樣,學習他們愛崗敬業和無私奉獻的精神。
一份關于加班的通報表揚,瞬間引發輿論關注,網友們的態度幾乎一邊倒——“不像是表揚”“企業倡導這種文化,真是悲哀”……
通報表揚應該是對成績或者作出重大貢獻員工的肯定,這則表揚針對的卻是員工的加班時長,絲毫沒有考慮這種加班帶不帶來經濟效益或者社會貢獻,而是就加班行為本身去表揚,重在形式而不在結果。這種“以加班為榮耀”的管理理念,很容易制造惡性循環,讓職場競爭“內卷化”愈演愈烈,讓很多勞動者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質量都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。
這不僅是對勞動者法定權利的踐踏,更是對法律條文的蔑視。勞動法明確規定,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、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,加班每月最高上限為三十六小時。159.96小時的月加班時長遠遠超過了法律規定,這絕非正常現象,而是違法行為。
客觀而言,加班當然可以有,加多少、怎么加,法律上都有明確規定,真正讓人反感的是過度、病態的加班,是“加班光榮、不加班可恥”的畸形加班文化,以及諸如“領導下班我才下班,別人加班我也加班”等“表演式加班”的情況。企業這種表揚加班的行為,會讓大家陷入“沒苦硬吃”的怪圈,亦有道德綁架的嫌疑。
反對畸形加班文化,不是一件一勞永逸的事情。企業應該轉變管理理念,優化管理方式,制定科學的考核機制,依法依規用工,以更人性化的價值理念、更健康向上的企業文化打造職場生態。對于相關監管部門來說,需要拿出更堅決的態度、采取更果斷的行動,加大對違法加班企業的處罰力度,織密勞動者權益保護網。如果勞動者認為自身休息權受到侵害,可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,或通過勞動爭議仲裁、民事訴訟等途徑依法維權。
編輯:韓佳 王潔鈺
一審:姜健 李敬友
二審:孫瑞永
三審:管延會














